林肯总统称斯陀夫人为“写了一部书,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伊拉莎夫妇是与汤姆形成对比的两个人物。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现实,敢于为自己追求自由,这是他们的命运区别于主人翁汤姆的原因。
《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中关于非裔美国人与美国奴隶制度的观点曾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导致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林肯总统称斯陀夫人为“写了一部书,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奴的悲剧遭遇。汤姆是庄园主谢尔比家的一个黑奴,因为他为人忠实、得力,且对人友爱、乐于帮助人,深受庄园主一家和其他奴隶的喜爱,尤其是谢尔比的儿子乔治少爷非常喜欢他,称他为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间木头房子,屋里挂着几幅圣经故事插图,他的妻子克洛伊婶婶是庄园的厨娘,他们有三个孩子。可是谢尔比欠下了债务,于是就把汤姆和女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吉姆卖了抵债。
伊丽莎带着儿子逃跑了,并在路上又碰到了丈夫,一家人辗转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被卖了好几次,后来被卖到了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后来由于他不肯说出逃走的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主人狠毒地鞭打,但他还是坚贞不屈,最后被主人活生生地打死。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启发而写作出的各种剧本,还促进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产生,这些形象在当今都为人们所熟知。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的罪恶。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小说采用穿插轮叙的方式对黑奴的不同遭遇进行描述,比较明显的是主人翁汤姆和伊拉莎夫妇的对比。主人翁汤姆,他是一位坚韧的基督徒奴隶,无论何时,都把《圣经》里的内容作为最高信仰。在汤姆数次易主的过程中,他始终尽心尽职服务主人,坚持自己的善良,甚至把受到的摧残寄托在《圣经》的治愈上,这也为他的人生悲剧买下了伏笔。而根本不了解在残酷的制度压迫下,逆来顺受,不敢反抗的人,命运最悲惨。
伊拉莎夫妇是与汤姆形成对比的两个人物。伊拉莎是谢尔比夫人的女仆,很受夫人的疼爱,在得知主人要将自己的孩子卖给贩子黑利时,她毅然选择了逃跑。而他的丈夫乔治.哈里斯聪明机智,是另外一个农场主的奴隶,长期受着主人的虐待,他决心逃到加拿大为自己寻找自由。后来伊拉莎与丈夫在逃跑途中重逢,一家人一起逃到了加拿大,也迎来了他们的胜利。在写道乔治一家成功到达加拿大时,作者的描述让人印象深刻:他们在这个新的地方,没有一寸土地,没有一间房屋,有的只是天上飞的鸟儿和蓝蓝的天空,但是他们却无比兴奋,他们从来没有感到比现在更富有过。
? ? ? 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现实,敢于为自己追求自由,这是他们的命运区别于主人翁汤姆的原因。有压迫,就应该有反抗。
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例如作者极力把汤姆塑造成一个“高贵的英雄”,它大肆宣扬以德报怨的基督主义,主仆的关系等,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而近几年来出现的“黑命贵”“白人至上”等现象,如果从这部小说入手,追根溯源,可以一探究竟。